注册香港公司的客户之后,就会有利得税的问题,所谓的利得税其实在本质上是和大陆的企业所得税是一个意思, 但是在香港却有自己的名称:利得税, 关于其解释, 香港政府的说明如下:
企业主(也就是自雇人士), 自雇人士是为自己工作,而不是以雇员身分受雇的人士。你可从以下文章了解有关自雇人士的定义及其税务责任。
我是否自雇人士
如果你从买卖货品、提供专业或个人服务赚取入息,你就会被视为经营行业、业务或专业,亦即自雇人士。
自雇人士可以是东主或是合伙业务的合伙人。
自雇人士的税务责任
作为自雇人士,你须就独资业务或合伙业务赚得的应评税利润课缴利得税,你须要:
备存足够的业务纪录至少7年;
根据你的会计纪录拟备帐目;
填写及提交报税表,以申报业务利润或亏损;
除非已收到税务局发出的报税表,否则你应于有关课税年度的评税基期结束后4个月内,以书面通知该局你须要课税;
如你的业务已结束,你须于1个月内通知税务局;
如你的地址有所更改,你须于1个月内通知税务局;以及缴付你的税款。
所以大家如果已经有注册香港公司之后,要注意此问题。 如果是有客户有意愿注册香港公司, 则可以向我们公司咨询以得到更多的详细信息和服务。 本公司已经成立有4年, 成功注册香港公司近百家, 有丰富的注册经验和后续年审和税务申报等服务的经验,可以让您放心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