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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消委会密切关注购房赠送面积现象

日前,东莞市消委会工作人员作为特约嘉宾,上线参与东莞电台《与法同行-315维权热线》节目,就近期社会普遍关注的购房赠送面积现象进行了分析点评。

      近年来,楼市竞争激烈,开发商的营销方式渐趋多样化,“赠送面积”再度成为楼市营销的新卖点。不少新盘推出户型时打出了“入户花园”、“超大露台”或“地下室”赠送的旗号,赠送面积甚至可以改建为房间或扩大客厅。而消费者在这些“噱头”的诱惑下购买了含 “赠送”面积的物业,在使用中却遇到了各种难以预料的麻烦。东莞市消委会今年以来已接到多起相关咨询投诉。如消费者陈先生购买了底层房子,在阳台对出的公摊露台上方加盖了一层用于遮盖楼上抛下垃圾的钢化玻璃,遭到楼上业主的强烈反对,楼上业主在玻璃上方再覆盖一层水泥板,导致邻里矛盾不断扩大,经多方调解无效,目前已引起政府的关注介入。

      节目中,市消委会秘书长指出,开发商售楼时承诺的大露台、架空层等赠送面积部分,一般不会直接写进合同,往往以签订《补充协议》形式,保证交楼的时候房间格局和样板间或售楼承诺一模一样。这里隐藏的风险有,一是消费者往往没有对赠送面积的所有权,只有使用权。二是“赠送面积”不列入《房产证》,只有《补充协议》约定的使用权,影响房子出售转让、抵押等的评估价值。三是加建或改建赠送面积的行为不受法律保护,甚至要对造成影响楼宇安全的负法律责任。四是赠送面积没有实质性用途,比如露台惨遭垃圾袭击、改建客房却影响通风透光、赠送的飘窗很矮。五是赠送面积往往是楼盘的公摊面积或共有面积,业主使用可能侵犯全体业主权益,容易引发邻里关系矛盾,等等。市消委会秘书长建议,消费者要根据自己的需求和经济实力理性购房,不要冲着“赠送”盲目下定或交易。一是明确赠送面积的所有权和使用权问题,必须以书面的形式约定。二是清楚了解赠送面积的实用性,以及赠送面积与左右上下邻居或楼宇结构的位置。三是明确对赠送面积的使用权范围,不要随意改建赠送面积。四是充分衡量房屋赠送面积的优劣之处,充分权衡利弊后再作出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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