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出版印刷企业, 一般要通过版权局的审批和检查才可以开始营业的, 但是他们审核的流程和条件又是怎样的呢?
请参考一下的程序:
1,审批的范围和条件: 企业的名称、章程,要有确定的业务范围,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资金、设备等生产经营条件,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人员,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审批设立印刷企业,除依照以上规定之外,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印刷企业总量、结构和布局的规划
2,办事的流程: 申请设立从事出版物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应当向省出版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申请人经审核批准的,取得印刷经营许可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持印刷经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不批准设立的,应当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印刷业经营者申请兼营或者变更从事出版物印刷经营活动,或者兼并其他印刷业经营者,或者因合并、分立而设立新的印刷业经营者,应当按照上述程序进行办理。
3,要准备的申报资料:
(一) 申请书;
(二)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 企业章程;
(四) 可行性报告;
(五) 经营场所的房产证明或者厂房租赁合同书;
(六) 现有印刷设备清单;
(七) 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注册资本的验资报告;
(八) 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印刷法规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九) 企业承印验证、登记、保管、交付、销毁等管理制度。
版权登记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