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告知
(一)业务类型
非行政许可类
(二)办事事项名称
特种设备安装告知
(三)办事事项子项名称
(四)申请的受理窗口
特种设备科
(五)办事事项的决定机关
东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六)事项设立的依据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七)办事内容及申请条件
安装单位在安装前应将所要安装的特种设备的资料和使用单位的情况,书面告知当地特种设备监督部门,告知后即可施工。
(八)申报所需的材料
1.施工告知书一式3份,网上下载;
2.将要安装的特种设备的制造商的制造许可证复印件;
3.安装单位的安装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4.制造商的委托安装的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
5.有关特种设备的产品质量证明书。
6.使用单位与安装单位签订的安装合同。
(九)申请表格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
(十)办理的程序
特种设备科对所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无异议即时办理;有异议的,提出改正意见,资料退还,待企业完善后重新办理。
(十一)事项有效期
(十二)受理时限
(十三)收费标准及依据
(十四)受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点:东莞市东城区主山高田坊温南路178号东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大楼6楼特种设备科
邮政编码:523120
电话:0769-23109655
(十五)投诉电话
0769-23109696,0769-23109900
(十六)备注
(十七)申办对象
具备特种设备安装资格的企业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