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务类型 非行政许可类
二、办事事项名称 产品执行标准登记
三、办事事项子项名称 无
四、申请的受理窗口 东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科
五、办事事项的决定机关 质量技术监督局
六、事项设立的依据 《广东省标准化监督管理办法》
七、办事内容及申请条件 (一)办事内容:对申请登记的产品执行标准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打印证书。 (二)申请条件:凡在广东省内从事产品生产的生产者,在产品正式生产前,应将产品执行的标准按规定进行登记。
八、申报所需的材料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二)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验证后退还); (三)产品执行标准文本一份(查阅后退还企业); (四)东莞市企业产品执行标准登记表; (五)广东省企业产品执行标准登记证(非首次申请企业)。
九、申请表格 附件1:东莞市企业产品执行标准登记表(下载填写)。
十、办理的程序 (一)标准符合性和有效性审查; (二)审查通过的,颁发登记证书。
十一、事项有效期 证书三年审核一次。企业生产产品所执行的标准变更时,应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发证部门重新登记。
十二、受理时限 半个工作日。
十三、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十四、受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址:东莞市东城区主山高田坊温南路178号东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大楼5楼标准化科 邮编:523120 联系电话:0769-23109500
十五、投诉电话 0769-23109821,0769-23109900
十六、备注
十七、申办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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