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范围和条件:
审批范围: 在我省辖区内从事职业健康检查的医疗卫生机构
基本条件: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具有与开展职业健康检查相适应的医疗卫生技术人员、仪器设备;有相应的能满足职业健康检查要求的工作场所;具有健全的职业健康检查质量管理制度。
注: 1、省卫生厅收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材料的审核,作出受理和不受理的决定;2、符合受理条件的,省卫生厅在60个工作日内组织评审组对申请机构进行现场考核和评审,出具评审意见;3、省卫生厅根据评审组意见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机构作出批准和不批准的决定,批准的发给批准证书,未批准的书面说明原因。
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一式二份,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1、《广东省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审批申请表》
2、 法人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3、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4、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主要技术人员情况表;
5、 职业健康检查技术人员培训证;
6、 职业健康检查仪器、设备清单;
7、 职业健康检查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8、 作业指导书目录 ;
9、 职业健康检查典型报告(个体与总结报告各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