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流程:
企业向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接收材料并加具意见后上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受理、审核→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报国家商务部审批。
(二)办理时限: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决定。
六、申报材料:
需要提交的材料(一式两份):
(一)申请报告;
(二)市级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出具的意见;
(三)填报成品油仓储企业经营申请表;
(四)当地县级以上工商、国土、规划、建设、消防、监管、质监、防雷、环保等部门核发的仓储设施及其码头、铁路专用线的相关证照或验收合格意见书的复印件;
(五)油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职责、安全操作规程、事故应急预案等相关管理制度;
(六)油库油品检验、计量、储存、消防、安全等专职管理人员上岗证明;
(七)油库正面、罐区、码头(铁路)彩色4R照片各1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