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办事指南
1.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申请范围:本市范围内的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申请时间:自建立之日起30日内。
申请时需提供的材料:⑴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注册证、登记证等开业许可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⑵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⑶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表》、《住房公积金汇储清册》(表格可到市公积金中心网站下载)。
业务处理:单位自建立之日起30日内携带上述材料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开户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经市公积金中心审核的《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表》、《广住房公积金汇储清册》等材料到受委托银行(建行或工行支行)办理账户设立手续。